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校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应重点围绕我校的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基地软实力建设,也可立足于解决我校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重大科研项目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培育,注重学术团队的培养,为申报重大纵向项目和开展横向合作研究奠定基础,以促进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正高职称人员不能申报(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除外)。
二、申报类别及数量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类型分为:A类:重大专项项目3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30000元;B类: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6000元;C类:一般项目50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3000元;D类:青年项目30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00元;其中A类重大专项项目需要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专门审批,欲申报此类项目的教职员工,请先和科研处沟通。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发明专利等,且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
1.重大专项项目要求项目组成员至少在核心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取得重要成果;
2.重点项目要求项目组成员在核心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一般项目要求项目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4.青年项目要求项目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5.校级项目的研究成果一般应注明“梧州学院校级项目资助”的字样。
各类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自主填报,经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项目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梧州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各类项目均应以正式出版物或发表在学术刊物上的论文或成果为最终结项依据。
四、注意事项
1.教研、教改和课改类项目不在此次校级科研项目的资助范围。
2.研究内容应避免与此前已立项科研项目内容重复,已在其它渠道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教研人员,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其他的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的参与成员不超过10人。
4.已承担校级研究项目但未结题者,或者已承担2项(含2项)以上校外研究项目但未结题者,均不得申报。
五、申报方法
1.项目申请书请下载附件中的项目申请书,按照要求填写。
2.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请欲申报项目的教职员工于12月1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1式3份),交到所属单位(部门),有院外合作单位的,请事先盖好合作单位的章后再上交到所属单位(部门)。
3.各单位(部门)须填写汇总表,汇总好本单位(部门)的项目申请书,并按照《梧州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进行审批并盖章后,于2018年12月20日下班前,统一交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泽庆 电话:5835527
梧州学院科研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