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梧返梧及自我健康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11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阻断新冠病毒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形势,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梧返梧及自我健康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职工离梧返梧审批手续

严格审批教职工出国(境),非必须要不离梧不出桂,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梧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梧。

(一)教职工离梧但不离桂的,由个人填写《梧州学院教职工离梧审批表》,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人事处副处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防控办)副主任朱宇乾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教职工离梧出桂的,由个人填写《梧州学院教职工离梧审批表》,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校长办公室主任、学校防控办主任李远林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三)教职工返梧需要进校的,由个人填写《梧州学院教职工返梧进校审批表》,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人事处副处长、学校防控办副主任朱宇乾(区内返梧)或校长办公室主任、学校防控办主任李远林(区外返梧)审核同意后,由校领导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

寒假期间确需离梧的教职工,实行统一申请审批,由各单位、部门汇总审核后报人事处,人事处负责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各单位、各部门汇总填报《梧州学院离梧人员登记表》并于115日前报人事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822100@163.com,联系人:秦波莲,联系电话:5822100。未经假期统一审批的教职工需要离梧的,按照常规程序申请审批。教职工申请离梧(返梧)审批,建议通过OA办公系统文件传阅流程办理。

二、加强教职工个人健康教育及管理工作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安全教育责任,教职工外出前要对其进行疫情防控基础知识的教育,提高教职工的疫情防控安全意识,提醒教职工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二)申请外出的教职工,要如实报告行程轨迹和个人健康情况,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教职工在梧的健康情况,了解和排查教职工离梧的行程轨迹和健康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专人督促本单位本部门的教职工按规定在钉钉填报有关情况。

附件:1.梧州学院教职工离梧审批表

   2.梧州学院教职工返梧审批表

   3.梧州学院离梧人员登记表

梧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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