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20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和学生2021年寒假放假返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寒假放假和离校要求
认真落实“错峰离校”要求,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后,学生应分批次有序尽快离校。家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建议暂不返乡,其他学生无特殊情况不能留校,留校学生必须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并获批同意后才能留校。鼓励教职工在工作地休假,非必要不离桂,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确需离桂的,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出申请并获批同意后方能离桂。
二、师生返乡和居家期间疫情防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教育引导师生加强寒假离校返乡途中防护。在返乡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医用口罩、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医用口罩,做好卫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如返家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师生在寒假期间,要按照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钉钉”打卡工作并及时上报打卡信息,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需向本部门、本单位和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
三、寒假校园疫情防控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值守,按一人一档跟踪掌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等“四防”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格校门管理,坚持进入门登记、测温、扫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寒假期间暂停校内各类培训、会议、竞赛等聚集性活动。严格做好校园食材、快递等外来物品以及冷链产品的监管、消毒消杀和溯源工作。
四、强化师生员工的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管理
建立健全寒假期间师生的健康管理制度,继续实施学生个人——班级——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或国际交流处——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教职工个人——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的防控工作网络。留校学生、教职员工健康管理分别由学生工作处、国际交流处、人事处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实时疫情监测,摸排重点人群情况,建立台账。对属于监测重点人群且在学校居住的学生实行集中居住观察。如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将患者就近转移到医院进行诊断和下一步处理,并按要求逐级上报。教职工、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家属的健康管理,由教职工所在部门(单位)组织落实并报人事处;在校园内居住的非教职工租住户的健康管理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落实;食堂、小卖部、第一书记店铺工作人员,以及校内施工作业、生活服务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由后勤基建处组织落实;安保人员的健康管理,由保卫处组织落实;近邻宝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由商学院组织落实;外来来访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由对应的单位、部门组织落实。
学校各层各类人员如出现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的,由所在部门(单位)及时向学校防疫办(联系人:郭老师,电话13737889119)报告。国际交流处根据上级关于留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留学生防控工作联系网,并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五、2021年春季学期返校要求
学校将视疫情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调整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毕业生就业实习工作。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返校前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对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师生就地留观,暂缓返校;列入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的防疫要求,做好返校后的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到达学校后14天内旅居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安排人员上门核查并进行核酸检测。国(境)外师生(符合规定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除外)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六、其他要求
学生如收到不确定信息请务必向本人所在班级辅导员核实,所有信息以学校正式渠道宣布为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学校和沿途各地各部门防控工作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各项健康排查和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和不如实反映个人活动轨迹的,学校将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梧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